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必须走出思想认识上的一些误区。
走出“房子是保值增值较佳投资品”的认识误区。有钱就购房置业是中国人自古就有的传统观念,加之土地是稀缺资源,很多人认为房子只会升值不会贬值。实际上,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城市容量的弹性不断增大。有研究预测,即使在深圳这样的土地紧缺城市,现有建成区经过结构优化、功能转换、生活方式转变,还可以大幅扩大人口容量。从国际经验看,房地产投资风险较大。1991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当年房价下跌70%;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5年内,我国香港房价下跌75%;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阿联酋迪拜房价下跌近70%。房价大幅下跌,使很多中产家庭一夜之间负债累累。可见,房子并非较佳投资品。当前,应弱化住房的投资属性,使其回归居住属性。加快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符合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努力实现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