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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营销套路多 你见过哪些?

2017-03-19 09:00:18 来源: 东莞时间网

哄抬房价,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低俗营销,低首付促销……这个“小阳春”,难掩背后乱象。有消费者调侃,“走过最长的路,就是买房的套路。”看看,以下这些楼盘营销套路,你见过哪些?

关键词1低俗营销

某楼盘低俗营销

活动一出即被查处

3月11日上午11时40分许,10名身着泳装的女子打着“我要从良,准我留下”字牌,分别于黄江镇嘉荣商场、天虹商场门口等位置进行了约6分钟的低俗巡展。

据黄江镇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此营销活动由黄江镇某楼盘组织发起,并由东莞市某营销策划公司具体策划,欲为今年4月8日香港艺人罗某良到楼盘现场做宣传造势(字牌中“我要从良”之“良”意指香港艺人罗某良)。

活动前,涉事楼盘工作人员周某伟与策划公司法人代表及策划人员郑某添商量组织发起女子比基尼巡展活动,并商定活动费用为50002元,后郑某添通过网络微信模特群以每天700元的价格招募到10名女子,分别在黄江镇嘉荣商场、天虹商场、太子酒店附近路段等位置进行低俗展示。

据黄江宣教办发出的消息:事件发生后,黄江镇委镇政府立即指示公安、宣传等部门展开调查及查处工作,抓紧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恶意炒作。镇公安机关按照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进行了传唤调查。

目前,黄江镇公安机关已将涉事楼盘查封,将涉嫌进行低俗广告违法行为书面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将涉事人员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下一步,黄江镇将继续加大力度,防范和打击利用低俗着装和词汇打“擦边球”的违法广告营销行为。

点评:对于此类低俗营销行为,东莞相关部门的行动,表明对其以零容忍态度,不给低俗营销任何生存空间。据了解,接下来东莞将在各镇街进行详细排查,继续加大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整治,从严查处,严厉打击低俗恶俗及各种违法广告营销行为。

某些开发商为了夺人眼球,名义上是打擦边球,实际上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不少市民都看过“买房送老婆”“小三房”之类的低俗营销广告。这类广告,广告语边上往往都有个性感的“美女”。这样的“版面语言”,给消费者的感觉是出位和低俗。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用词出位、靠噱头博眼球的低俗营销时代至此结束。如果看到这类的宣传,消费者们可以直接拿起手机向有关部门举报了。

关键词2 虚假炒作

炒作鼓吹房价

自媒体微信被封号

3月12日,周末的上午,很多人还处于美梦中时,一篇标题为《深圳直辖,东莞全境入篮,惠州苦争仍功亏一篑》的文章在朋友圈热传,这篇主题内容为“炒作深圳直辖、东莞被纳入深圳”的自媒体稿发布后,引起轩然大波。随后不久,该文章被撤下,微信号显示,“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理由是发现此内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不过在没有被删除前,记者看过上述文章,在文章的最后是东莞某楼盘的广告。虽然该自媒体稿件已经被删,但是这个没有任何官方来源和官方证实的消息,在朋友圈疯狂转载,记者看到,转发该文或转载者,大多数是卖房的,无论是卖一手房还是卖二手房。意图也非常明确,鼓吹房价。其实,这个话题一点都不新鲜,几乎每年都会窜出来闹腾一下,年年都是新瓶装旧酒。

点评:在网络时代,虚假信息往往大行其道,房地产行业也不例外。为开发商服务的无数“乙方”,总是在各种文案上比拼,不夸大就无法获得眼球。然后用这些文案以及定制的软文在自媒体与网络上广泛传播。让人很难认清是广告还是报道。

在本次调控中,政府严厉打击各种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尤其是地产广告成为重点打击对象,不少被查对象为了销毁各种不实的资料甚至是专门闭门“处理”资料。对于一些夸大性或非正式渠道发布的信息,购房者们还是“瞄一眼”就好,不必参考。

关键词3 夸大宣传

买房做长线投资

周边租赁情况要了解

由于去年东莞房价上升较快,而租金却保持平稳,目前房屋的租金显然不能够和月供相抵。不过售楼员和中介往往会告诉购房者,现在购房不是看租金,而是看未来的升值潜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中心区两房的租金约为2000元/月,而记者上周在华安香蜜松湖踩盘时销售人员则会夸大租金,并且告诉购房者,目前买房不是为了出租,是为了升值。

前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三房洋房租金预计在4000元以上,虽然不能和月供相抵,但是两三年后这套洋房价值会上涨不少,自然就会赚回来了。投资物业要看的是升值潜力,不是看租金!

“我们租住在大朗中心区小区的两房基本上租金都要3500元了。”当记者质疑时,该名销售人员答复,“不信你去看看。”

点评:“小投资高回报,100%带租约销售,购房者年收益8%以上。”这类的房地产广告在去年新《广告法》出台后,楼盘不再明目张胆地宣传投资回报率,更多的是售楼员口头宣传。投资回报率,其实不过是房地产经销商的一个促销噱头而已。

近年来,随着楼市升温,东莞一些房地产经销商和房产中介机构经常以投资回报为卖点,宣称“年回报率可观”、“买金铺,保增值”等。房地产广告中的投资回报承诺看似诱人,但暗藏不少风险,一旦房地产经销商经营失误,售房前的承诺往往不能兑现,甚至发生房地产经销商挪用预售款或携款走人的情况,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4 低首付

低首付购房风险大 购房者需谨慎选择

目前东莞市场上有许多商务公寓,竞争不小,因为商住公寓首付要五成,不少楼盘推出了“低首付”的营销方式吸引购房者。“低首付”营销方式重出江湖。近日记者踩盘了解到,目前东城、石碣、万江、虎门、石碣等多个区域有楼盘推出了“低首付”的促销模式。石碣有楼盘销售人员称开发商最多可以垫付30万元首付,收取一定的利息,在1-3年内还清;万江一商务公寓项目则为了清尾货,也通过“低首付”促销,如自己付三成首付,另外两成由开发商垫付,垫付部分在一两年内还清。

在东城九龙1号楼盘现场,销售人员给记者计算了一套约51.6平方米的公寓的价格,打完折后总价约79万元,单价达到1.5万元/平方米。“商务公寓首付5成,约39万元,商务公寓只能贷款十年,月供约需要4200元。”

同时,他告诉记者,减掉“返租”5年的租金约12万元,首付仅需要28万元。“如果您觉得首付还太高,我们可以帮你做装修贷,再减掉19万元。”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贷款时间为三年,每月月供约7082元。这样,首付仅需9万多元,但需多给6万多元的贷款利息。

点评:有的人将这种以消费贷、信用贷的名义借钱买房的方式称为“曲线救国”,然而这种方式如今进了“黑名单”。

市场催生出来的“首付贷”让购房者、金融机构和楼市面临着首付贷带来的巨大风险。首先,首付贷虽然降低了购房者的购房门槛,但是周期短、利息高的特点让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非常大。如果房价没有涨到预期价格,最终的收益可能还不够支付贷款利息和交易税费的。其次,首付分期降低了购房门槛,但这间接提高了购房者的财务杠杆,降低了购房人的违约成本。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想享受“低首付”的优惠,就要先评估自己的月供还贷能力,考虑过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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