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东莞搜狐焦点网 > 东莞新房 > 新闻中心

非小区业主购车位提供公证书不属新规

2013-03-01 08:13:00 来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田桂丹

  近期广州楼市对调控政策神经敏感,传言四起。昨日网上又有地产中介爆料“调控有新招”,抑制车位投资。爆料称,海珠区购买1个小区车位,必须在该小区对应1套房产,购车位时要带房产证原件。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广州市暂未出台车位租售管理新规。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

  传出台新规抑制车位投资

  昨日,广州某按揭公司员工在微博上爆料称,“接海珠市国土房管局通知:即日起,凡购买二手车位,购房者必须为该车位所属小区物业之业主,一套物业只能对应购买一个车位(如:同一业主在本小区拥有N套住房,则相应可购买N个车位)。温馨提示:购买车位时须带同房产证原件,另,车位业权人必须与房产证业权人同一人。”

  业界人士认为,此举意在抑制车位投资。在小区内要有房才能买车位,投资者无法购进车位;投资者购进车位后要转手也只能卖给小区业主,加大投资风险。

  据了解,目前,广州车位市场仍存在较多买卖交易。中原地产相关人士透露,以海珠为例,1月份便有一位客户一次性放出一批车位,并很快售出。

  非业主购车位要公证书不属新规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澄清,广州市车位租售管理,至今仍按市国土房管局与市交委于2008年3月2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通知》和2009年6月3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执行,暂无新规。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称,近期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购买人为非小区业主或虽为小区业主但不符合“一户一车位”的二手车位转让登记,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交易已在小区公示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公证书,属完善登记操作,不属新规。下一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继续加强车位租售管理,如有新规定出台会及时向市民通报。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光大·天骄国际

光大·天骄国际

价格待定

东城

查看详情
湾熙中心

湾熙中心

价格待定

南城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