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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温馨提示:购房者切勿成中介造假“帮凶”

2011-09-15 08:39:35 来源: 搜狐焦点论坛 作者:东莞日报

        现在一些房产中介真可称之为“神通广大”:他们敢承诺可帮办1年完税、社保证明等手续。昨日,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七期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房产中介的“变通”手法往往涉嫌违法造假,万一办不了或被揭穿,消费者不仅事没办成,其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帮你办”践踏法律政策红线

  据记者了解,有部分不良房产中介为了招揽生意,承诺可以“帮你办”各种践踏法律、政策红线的服务项目,消费者为此通常需要支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的费用。

  日前,赵先生找房产中介购一套二手房,因为他到东莞工作只有半年,但银行按揭需要提供满一年的工作完税和社保证明,房产中介竟然承诺可以变通“帮你办”,收费2000元。后来,银行审理按揭材料时发现了赵先生的工作完税和社保证明有假,退回不予审批。

  因赵先生明知不对且为房产中介造假提供资料、资金等便利,无形中成为造假“帮凶”,他与房产中介的交易合同本身因违法不成立,按过错责任共同承担损失,房子自然也购不成了。

  消费者“鸡飞蛋打”吃哑巴亏

  房产中介为规避造假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加入“因法律、政策变动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若造假不成,消费者将“鸡飞蛋打”,吃哑巴亏。

  深惠莞三市消委会分析说,其实,消费者在向房产中介提出超越法律法规“红线”的代办要求过程中,实际上充当了参与、怂恿的帮凶“角色”,原因有二:一是明知自己不能达到当地购房条件,并已知房产中介的“可以办”属非正常或造假“变通”的违法违规行为,却还委托房产中介办理这些违法违规项目;二是为房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办理费用等便利。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行为应视同为参与了房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属违法的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其权益自然得不到保障。也就是说,即使房产中介机构办不妥,消费者也难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昂的服务费可能“泡汤”。

  轻信承诺将被追究造假责任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房产中介的能量,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被房产中介的“可以帮你办”的承诺误导。

  排名前列,从目前流传的多个变通手段来看,所得税、社保等证明、证件的伪造是根本不可行的,税务、社保补缴等资料在信息联网后,政府、银行等部门随时能在网上方便地查实真伪,造假很容易被揭穿,甚至会被追究造假责任。

  第二,消费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家、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必将严厉执行,相关的实施细则很快随之而来,市场上政策漏洞和少有很快被填补扫清。

  第三,商品房市场逐渐趋稳,如果够资格,消费者再等等可能更明智,不要轻信承诺,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编辑:s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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