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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提醒别信口头约定 签装修合同需谨慎

2010-08-11 08:37:17 来源: 东莞时报 作者:许依寒

  不少消费者对新房装修缺乏经验,希望通过朋友、亲戚等“熟人”介绍装饰公司或施工队,以图省心、放心。消费者以为“熟人好办事”,也往往导致在合同、报价、施工等环节不加防范,反而埋下后患。昨日,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找“熟人”装修,同样要审阅装修公司的资质。 

  投诉 

  装修房屋遭遇“杀熟”  

  近日,厚街吉小姐经“熟人”介绍一家装修公司,草率签订了《合同》和《预算》后开工。工程进行一半后,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出现问题,比如洗手间必须做的防水工程,因没有出现在报价表上,被要求另外加钱重做。

  吉小姐想追究责任,这才发现合同上无装修公司的公章,只有经理个人签名。而吉小姐已经将工程款付了大半,进退两难。

  建议

  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认为,吉小姐不要采取中止合同、另聘装修公司的办法。因为两家装修公司施工同一工程,保修责任更难扯得清。建议吉小姐在原《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基础上,针对目前的工程状态、结算、补充项目和质量问题等,双方参考装饰行业协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尽快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盖上公司的公章,采取友好的方式妥善解决,完成工程项目。

  小贴士

  1、找“熟人”装修房屋时,千万不要基于信任,过多地口头约定,从而草率签订不规范的装修合同。

  2、需要审阅装修公司资质,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签订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3、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装修工程合同》,使用市装饰协会制订的《装修工程格式合同》范本,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4、掌握装修工程的基本常识和市场价格,防止装修公司在工程项目和报价上有“猫腻”。

  5、也可通过合法的监理公司或通过市装饰协会介绍推荐的方式聘请第三方监理。从合同、报价、质量、验收等全程监管工程,放心装修。

  编辑: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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