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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社会问题:保障住房向更多低收入层开放

2009-05-05 08:49:12 来源: 陕西建设网
  百姓向往的居住所   本网讯 近年来,房价太高,上涨过快,造成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这已成为城市的一种“心病”。如果普通老百姓越来越多的买不起房子,就会引发严重社会问题。房价上涨过快,房价和普通百姓的收入不成正比。所以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不是百姓该不该买房,而是怎么样才能买到房?政府要保证百姓有房住,而不是要百姓都去买商品房。老百姓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决定是买房还是租房,“不要在房价高涨的时候把兜里的钱都给了房地产商”。   面对住房难的问题,政府提出了两种解决手段,排名前列是廉租房制度,第二是经济适用房制度。这两个政策只能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少部分,还有大部分的国民面对住房难。有专业人士提出,可将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40%-50%,并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对购买多套住房(两套及以上)用于投资及投机的行为,原则上不实行按揭,或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住房是人类的基本生活需求,妥善解决国民的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国外经验 值得借鉴   面对住房问题,世界各家都采取多种措施。英国主要是降低住房的土地和建造成本政府对市场进行积极引导加大由国家提供的廉租房。芬兰主要努力解决低收入者和特殊群体住房问题。国家住房建设基金会提供特殊国家住房贷款向低收入者或家庭提供住房补贴,为没有经济担保能力的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提供国家担保。为抑制高档住宅的开发,墨西哥政府上调住宅土地使用许可申请费和抵押贷款利率,控制贷款规模,同时提高产权评估等行政收费和税收标准。印度将建廉价房取代贫民窟,他们在未来两年内兴建55万套廉价房,以后每年再增建100万套,以安置贫民窟居民。我们可以通过借鉴他们的经验,从而缓解甚至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   如果说这些国家和我们的住房观念有所差异性的话,那么,作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韩国来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韩国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住房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措施。韩国住房政策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排名前列阶段是住房制度与政策体系构建阶段(1960~1987年),第二阶段是以促进大规模住房建设为重点的政策实践阶段(1988~1998年),第三阶段是以完善市场机制为主的住房政策调整阶段(1998年至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韩国住房政策的优先领域,也是韩国政府以及公营住房机构的主要职责。近年来,他们通过租金补贴、低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方式向低收入阶层提供支持,以保障低收入家庭也能够达到合理的居住标准,并逐步拥有住房。   冷静对待 客观分析   20多年来,我国住房政策改革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形成与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国住房制度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住宅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中低价位住房供应不足;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十分突出等。面对高涨的房价,就其原因,众说纷纭。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产司召开的行业发展会议上,房产司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房价的上涨主要是因为结构性矛盾导致平均房价上涨;拆迁拉动的被动需求大量进入市场造成供不应求带来的价格上涨;开发成本增加推动房价上涨,商品房精装修品质带来成本增加;现行统计制度影响等四大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吴敬琏则认为,“房价高涨,根源就在于资产价格上涨。而资产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又是货币供应过多。”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发布“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时提出,在专门指出宏观调控的效力之下,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面积增速继续回落,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这一信息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意味着房价将继续上涨。房地产的价格受制于供求关系。在求的一方,目前我国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正在缓慢上升,而城市人口则急速增长——我们正处于中国历史上城市化速度的一个时代。因此,需要购房的居民以及他们的购房能力都在增长,可以预见,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需求的快速增长是显见的必然趋势。但问题是,目前需求快速增长的局面下,究竟是什么约束了房地产供应的跟进而导致供不应求价格上升呢?谁都知道,这其中的核心关键,是土地。   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百姓自身的一些观念,比如,把“人人有房住”,误认为“人人有房产”。从1998年的房地产市场启动到现在,居民由不愿意自己掏钱购房,到现在只要有条件不仅购房,而且是购新房、大房、好房(豪宅)。住房出现了超前消费,如面积过大、一步到位等非理性消费,提前增加、释放了商品住宅需求。一些消费者在购房上出现了“买涨不买跌”的跟风现象。当前,中国居民购房一部分属于奢侈消费,这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悖。   采取措施 积极应对   首先,要充分认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性。房价过快上涨,会进一步吸引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过度投入房地产市场,既不利于房地产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会挤压其他产业的发展,导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失衡。   其次,通过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任何一个国家居民住房的解决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从收入角度看,高收入消费者通过市场解决;中等收入消费者购买中低价位住房;较低收入消费者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低收入者通过廉租住房解决住房。这种阶梯式住房供求关系,是缓解住房市场紧张的重要手段。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力度。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引导房地产投资保持合理规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要狠抓落实,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新的调控措施。要增强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之间的协调性,使之相互衔接、配套。对地方政府来说,尤其要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四,引导居民在住房上梯度消费。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满足的是中高收入人群,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解决还需要财政支持。国家应引导消费者在住房上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居者有其屋”并不一定是自己要拥有产权,要根据自己经济实力选择住房。   第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程序,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地。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数据公布制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囤房惜售、随意涨价等不法行为。前不久,上海所谓排名前列天价楼盘因涉嫌"捂盘惜售"、"虚拟交易"等,受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调查。要以房地产业为突破口,加大反腐败力度,严查商业贿赂、权钱交易等行为。   第六,地方政府积极主动,根据各省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一项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制度,特点就是要体现公平、公正,作用是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解决廉租住房问题上地方政府要有所作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家应出台相应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的规定,适当提高廉租住房覆盖比例,更好地解决收入人群住房。用是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提高廉租住房覆盖范围衡量地方政府工作能力;中低价位住房的比例是否逐年提高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地方政府要用有形的手对房地产市场严格监督管理。此外,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并加以研究,使各城市逐步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   民以食为天,安居才能乐业,社会才会太平。住房是社会问题:保障性住房向更多低收入阶层开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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