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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土地流转试点资金安排方案 或本月出台

2009-03-17 09:11:30 来源: 南方网 作者:李月刚
  普通农户将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前者可获得每亩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后者则为100元。昨日,东莞市农业局表示,东莞市土地流转试点资金安排方案即将出台。到今年年底,争取耕地规模经营率达到25%以上。   规模经营率仅19.4%   东莞市农业局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科长尹效良介绍,一般来讲,农田连片经营面积超过50亩,果园超过100亩,就可以看作是规模化经营。与分散经营相比,规模化经营的不同在于效率提高。目前,东莞市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土地大约为5.9万亩,占已实现经营权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9.4%。据介绍,东莞目前未流转的15万亩耕地,主要集中在水乡片等落后镇区。尹效良表示,水乡片地区二三产业不够发达,导致农户对土地依赖性强,不愿轻易流转土地。   东莞市农业局称,该局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规模经营率达到50%-60%。到今年年底,全市土地集中流转面积达2万亩,耕地规模经营率达25%以上。虽然临近的中山等市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尹效良称,东莞规模经营率要低一点,“有一定差距”。   在麻涌漳澎等水乡试点   目前,东莞市农业局正在麻涌漳澎等沿海水乡地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点工作,探索设立扶持土地流转专项资金,通过对参与土地集中流转的农户给予经济奖励,鼓励和引导耕种意愿较低的农户将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流转聚集。东莞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小帆称,目前该局制订的土地流转试点资金安排方案已经获得市里批准,预计这个月就能出台。   根据这份方案,普通农户将土地流转给连片经营规模超过100亩的规模化经营主体,并且与村里签订三年以上的流转合同,就可以得到每亩200元的一次性奖励;规模化经营主体则获得每亩100元奖励。尹效良称,规模化经营主体要获得奖励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专业大户为本地户籍,农业企业在本地登记注册,并且土地流入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650亩土地公示完毕   尹效良说,对流出农户予以奖励,既可以推动耕种意愿低的农户从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取得租金收入,又避免其将土地流转给散户,达不到集约经营的目的;同时,奖励规模化经营主体则有利于其坚持规模经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东莞农业园区建设。   目前,东莞市农业局已经在试点地区挑选了3个自然村开展工作。在农户提出土地流转申请之后,由村委会进行面积等方面数据的核实,目前土地流转农户名单、流转面积已经完成公示。据统计,共有127户农户、650亩土地、3户规模化经营主体符合试点流转条件,奖励资金共计20万元左右。   李小帆说,目前农业局已经与财政部门达成共识,资金发放工作预计这个月底就可以完成。 (编辑: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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