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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面积比合同少了 租客:能退差额租金吗?

2009-02-24 11:15:03 来源: 焦点论坛
  应先生向“我爱我家”望江店租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标得清清楚楚,这套房子的面积为50平方米。但在最近一次交房租时,应先生看到了房产证,上面写的面积是47.18平方米。“我认为,既然房子只有47.18平方米,那么中介就不应该收取50平方米的租金,我可不可以要求退回多收2.82平方米的租金?”应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说。   常人不可能准确目测房子面积   应先生和“我爱我家”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去年5月底签的,房子位于上城区的某小区,两室一厅,租金1400元/月。   “租房之前,中介带我去看过房子,我们还特意问过有多少平方米,对方回答是50平方米。”应先生认为,普通人是不可能准确目测房子的面积,也就毛估估一个数。不过,应先生自认办事还牢靠,当时他提出看房产证,但中介称房产证放在公司总部,加上合同上也写了是50平方米,他就信以为真了。   入住之后,应先生曾想过量一量房屋的面积,看看究竟有多少平方米,不过考虑到还要将公摊面积等计入,他说算不过来,只好作罢。最近一次交房租是2月上旬,他特别提出要看看房子的三证,结果一看就发现了问题,上面写的面积是47.18平方米。   应先生认为,中介多收了那2.82平方米的租金,应当退还给他。   中介说房租由功能和配置决定   对于应先生的投诉,“我爱我家”望江店的负责人说,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现在租客提出来要求赔偿1000元,这个要求很难得到满足。   负责人强调,房子出租之前,经纪人还带他去实地看过房子,房客是看了房子满意后才签合同的。房屋出租和出售是两回事,出售是按面积计价的,但出租则是主要以房子的功能和内部配置来决定价格。房子少了两个多平方米,并不影响它的整体使用。   关于房子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写的面积存在误差一事,负责人的解释是经纪人马虎造成的,而且这名经纪人目前已离职。“我爱我家”客服部的方经理也持同一说法,她认为房屋出租的价格主要是看房子的功能而定的,这件事情的确是业务员在工作时不够仔细造成的,如果给顾客造成了损失,也可以适当补偿。   律师一致认为中介违约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指出:首先应当确定应先生是通过中介公司租赁房屋还是直接从中介公司租赁房屋。如果中介公司只是居间人,那么中介公司有欺诈的嫌疑,应当退回报酬并向应先生赔偿损失。如果中介公司是当事人一方,那么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合,构成违约,应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王增义律师则认为,在这起纠纷中,如果房产证与合同所记录的房屋面积(注意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不同)确实存在差别,那么中介方显然存在违约行为,应先生完全有理由要求其更正,如更换实足面积的房子,或适当减少租金等。   当然,相差两三平方米,不一定影响房屋功能及实际使用,为避免产生类似本案的争议,建议中介方出租房屋时,同一出租价格,房屋面积可设定一个浮动区间,事先向客户说明,并在合同中给予注明。 (编辑: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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