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10月1日起,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 “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信息采集类、记载公示类、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成本。
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将 “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全部整合到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机关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面停止被整合证照的发照、换照、验照、备案等工作,实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已按照 “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申请办理 “多证合一”登记,由省工商局将登记信息一次性推送给被整合证照部门。
推进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互认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使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 一的 “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 一的身份代码,实现企业 “一照一码”走天下。
云南省 “多证合一” 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