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长沙站从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官网获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将上调。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2日,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应收土地纯出让金的新标准。从公布的标准来看,按照土地I级——VI-2级,每个级别的应收出让金均有所上调。以II级土地为例,2013年1月5日正式执行的标准,其土地出让金为610元/平;2016年9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出让金为1085元/平,三年涨了475元/平。
政策连线: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于2012年12月正式颁布,规定从2013年1月5日开始,长沙内五区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
附件:《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