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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学者称我国不存在房地产泡沫

2012-03-23 08:32:11 来源: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于华鹏

  记者昨日(22日)获悉,由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联合推出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称,中国并不存在房地产泡沫,而且炒房在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条件下有着积极意义。

  其撰写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对此的解释称,“当房地产市场存在过量需求时房价也会出现大幅度的上涨,这种房价的上涨之所以不能称为泡沫是因为不会出现房价的大幅下跌,有过量的需求作为支撑,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关键在于,房地产市场是过量供给还是过量需求”。

  根据其所作的调查称,中国只有46.2%的居民拥有自有产权的房屋,且在已有房屋的居民中他们的平均居住面积仅为106 平方米,而他们期望的居住面积平均为143平方米;根据2011年4月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中国城镇化率为到49.68%。

  “上述数据充分说明中国居民对拥有和改善现有住房有着强烈的愿望,而且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长期推进,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巨大需求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在这种市场很难发育出泡沫。”樊明称,“但是中国的局部地区可能存在房地产泡沫。

  而对于高房价的原因,樊明称,根据其调查,目前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为上海,达52.80%,在项目的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也就是说,在开发项目的总费用支出中,有接近一半是向政府支付的,从3个一线城市来看,上海,为64.50%,其次是北京,为48.28%,的广州也达到了46.94%。”

  “政府对房地产业的高税费及土地财政就意味着政府的大量财政支出由买房者来承担,也就是说,谁买房谁就要承担当年政府财政支出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税制安排,这是中国高房价的基本原因。”樊明称。

  他认为,居民买房不论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其他国家的政策实践来说,都应是值得鼓励的行为,而由买房者负担当年政府大量财政支出就意味着本该鼓励的购房行为在事实上却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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