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哲)下月开始,主城九区的独栋商品住宅的拥有者就要缴纳今年的房产税了。昨日,市地税局发布消息,将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征收。
按照我市今年1月28日出台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房产税按年征收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到10月31日。市地税局方面表示,今年10月份主要对主城九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的纳税人征税。
市地税局方面称,纳税人的征收期限按照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算起,因个人住房房产税从1月底才开始施行,今年就只征收11个月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周六周日,市民也能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市地税局方面称。如果应纳税人拒不缴纳房产税,市地税局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