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锦和康城”项目于2018年1月4日起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开展申购意向登记工作。
1、房源
“锦和康城·锦绣苑”位于锦江区丹桂街303号,经济适用住房654套,其中,套二652套,套一2套。
“锦和康城·和贵苑”位于锦江区丹桂街243号,经济适用住房503套,其中,套二495套,套一8套。
2、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2018年4月3日前(含4月3日)取得《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资格认定通知单》)且《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
这里多说一句:只有此前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通过的才能申请!
3、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从2018年1月4日起至2018年4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为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本次登记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取得时间分段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4、登记须知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166号文)第十二条规定:经确认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在资格有效期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进行申购意向登记。
1.登记当日《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主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至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6、7号窗口进行登记。
2.优先摇号的申请家庭除上述登记外,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壹份至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3号窗口进行审核。
5、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选房顺序号。
(2)窗口按照上述分段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前来登记的申请家庭,原则上不予办理。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可优先摇号: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⑦符合相关规定的军队复员干部;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4)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登记结束后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上另行公告。
来源:成都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