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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遭抵押 买主竟还不知情

2016-08-12 10:37:30 来源: 搜狐焦点网

7月29日,本报接到市民张女士投诉称,前段时间她在中房浔阳城看中了一套房子并决定购买,但直到交了两万块钱定金并准备签购房合同后,她才得知开发商此前已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这让她十分郁闷。

投诉:认购房被抵押

据张女士介绍,前段时间她和家人一起在中房浔阳城看中了8号楼的一套房子,当天就签了认购协议并交了两万块钱定金,当时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随时都可以去签合同。但是张女士两次应邀去签合同,却被告知合同还没批下来,先签副本合同,或是先交首付款再签合同的要求,这让张女士很不能理解。

张女士经打听得知中房浔阳城的整栋8号楼房子都已经被抵押给了银行之后,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于是她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但是遭到了拒绝。

回复:房子已经解押不影响签合同

7月29日,记者来到九江市中房浔阳城营销中心,该营销中心李经理表示,8号楼此前的确在银行做了抵押,但在与张女士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已经将房屋解押,对张女士购买房屋并不会产生影响。李经理说:“现在在九江甚至在全国很多开发商都有楼盘房子做抵押的情况,不管房子有没有被抵押,只要我们能在规定时间内跟你签合同就可以了,况且我们的房子现在已经解押了,就可以出售,这对业主的经济也不会造成任何的损失。”

李经理表示,在认购协议中双方已经约定好,在交付定金后的15日内就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期限到了如果张女士还是不同意签合同,那就是她违约,定金是不会退的。

律师意见:开发商如果不影响买家实现购房的目的就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随后,记者咨询了江西开河律师事务所陶仕齐律师。陶律师说,定金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在能够促使合同达成的基础上的,购买者缴纳两万块钱定金,她的目的也就是要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开发商在交付定金之前,没有如实将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告诉购房者,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民事欺诈行为。

但陶律师认为,交了定金之后,开发商如果及时将房屋进行解押,为之后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和履行合同做出了一定工作,那么合同还是可以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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