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未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模式调整的缴存单位进行整体调整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精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模式将由委托银行办理调整为直接办理。截止目前已有99.8%的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完成模式调整工作。为尽快完成模式调整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在2012年11月5日至10日,对仍未完成模式调整的缴存单位进行整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2年11月5日前尚未完成归集业务模式转变的所有缴存单位。
二、业务办理
缴存单位完成调整后,各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由缴存单位向所在缴存区域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机构直接申报办理,或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办理。原有归集业务委托银行不再办理相应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整体调整期间,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整体调整结束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对2012年11月5日前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有疑问的缴存单位可到原归集业务委托银行查询。
(三)缴存单位需要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自2012年11月5日起可到所在缴存区域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机构领取申请资料,开通网上政务大厅业务功能。
(四)咨询电话:96319。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