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8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格审查实行随时受理和动态管理。为了尽快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石家庄市近日对保障家庭的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改变了以前一年一申请的方式,实行“定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发放”,即:符合廉租房条件家庭可随时去居委会领表;每月1日——10日的工作日,可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申报流程将按照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申报程序;申请家庭从交表到领取保障证最多60天;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随时审核随时清退。
按照石市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常住;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总住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界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这3个条件,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证。

记者在青三居委会看到,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的通知已经张贴在墙上,不断有居民来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或咨询有关事宜。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从申请到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证所经的4个阶段:
一、受理申请阶段。每月1日——10日的工作日。
二、初审及信息录入阶段。申请人申请资料受理后,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在审批表盖章并在居委会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居委会在每月11日前将申请家庭的审批表及所有申报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三、审核阶段。每月20日前审核完毕,区住房保障局次月5日前会同区民政局审核完毕同时公示10天。
四、审批阶段。在次月30日前完成最终审批,审批结果在石房网进行公示。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按季度向其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