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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长春空气质量优良要达到267天以上

2017-05-23 06:59:05 来源: 新华网

近段时间以来,“长春蓝”这一词多次刷爆朋友圈。湛蓝的天空,让很多市民感叹:生活在长春真幸福。为了这样健康、美好的空气环境,市环境保护局长期以来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升级版”目标,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目前,我市各项环保工作呈现良好态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在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1天,优良率79.7%,同比增加54天,提高14.8%;重度以上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2天。不难看出,市环境保护局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市环境保护局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与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开展刚性压煤、工业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生活排放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取得了近年来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的可喜成绩。3年来,全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3000余台。2016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0379辆,收缴炉具1804台,更新环保无烟炉具1486台,督促953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业单位安装了油烟治理设施,在建设健康长春、美丽长春行动中取得了阶段成效。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松花江镇江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同比分别下降40.8%、32.3%……近3年,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报请市政府先后印发实施了《长春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行动,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环境执法利剑“力斩”违法排污

近年来,市环保部门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全面排查环境违法企业和各类污染问题,集中开展锅炉燃煤污染专项排查监管整治、工业企业粉尘废气专项排查整治,着力加强水污染源环境监管。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为重点,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加强声环境的整治和辐射环境的管理,2016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全市辐射环境保持安全,全市32家放射源应用单位552枚放射源,检查覆盖率100%、废弃源收贮率100%。

今年计划优良天数267天以上

“今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联合联动执法机制,综合运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行政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盖国庆说。

记者在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今年,全市优良天数要达到267天以上,重污染天数要控制在20天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内。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优良比例大于55.6%,劣五类比例小于22.2%。基本消除建成区75处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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