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赵春刚) 昨天上午,长春市排名前列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发出。拿到排名前列本不动产登记证的是刘君秋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证书,她感觉像中了彩票。
刘君秋说,他们手里有一套56平方米的房子,买了几年了,平时工作很忙,最近听说办一个证就行了,就赶紧来办了。
拿到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内详细地标注了房屋的产权信息和土地信息及相关信息的到期时间,有了这个证,以后房屋有任何转卖、抵押等变动时只要提供这个证就可以了,而且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市民在办理时缩短了时间,减少了手续。
原登记机构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登记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自本月20日起,长春市政府决定在长春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