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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起长春市实行较新交通调流规定

2016-11-22 07:20:48 来源: 新文化报

为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有效均衡路网交通流量,缓解部分街路、路段交通拥堵,本着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调整

1、青铁路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光明小胡同北向南单向通行;

3、云鹤胡同北向南单向通行;

4、西康胡同(丰顺街至百汇街)东向西单向通行;

5、解除大经路(上海路至亚泰大街)单向通行的规定;

6、解除安达街(西安大路至大兴路)单向通行的规定;

7、解除文明路(东风大街至创业大街)单向通行的规定;

8、解除文光路(创业大街至东风大街)单向通行的规定;

9、解除民丰大街(自由大路至经纬南路)单向通行的规定。

二、路口限行规定

1、沿大经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五马路口、四马路口、三马路口、西四道街口、西三道街口、西二道街口禁止向左转弯;沿大经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田家大院胡同口、沿田家大院胡同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禁止向左转弯;

2、沿安达街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普庆路口、德惠路口、慈光路口、西朝阳路口、西中华路口禁止向左转弯;

3、沿德惠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建设街口禁止向左转弯;

4、沿东部快速路北向南行驶,由A02出口(即去往“东新路、荣光路”)驶出,进入东盛大街的机动车,在东新路口禁止向左转弯;

5、19:00至次日7:00,解除沿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亚泰大街口,沿西安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安达街口、翔运街口禁止向左转弯限制,解除开运街湖西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限制。

三、公交优先通行规定

1、公交车行经设置交通信号灯的环形路口(广场)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优先进入路口(广场);

2、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吉林大路(亚泰大街至东方广场)、东环城路(吉林大路至世纪广场)最右侧机动车道设置为公交专用车道。

四、行车路线调整

1、净月大街(世纪广场至净月潭公园正门)非机动车道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用道;

2、解除东岭南街(家苑路至卫星路)潮汐车道的规定。

五、本通告自2016年11月23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无抵触的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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