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房地产的消费投诉不断增多,尤其是房屋面积纠纷屡见不鲜。吉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消费者有权退房。
7日,吉林省消协公布了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便包括一宗房地产消费投诉。据介绍,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陈先生在2010年8月向某售楼企业以每平方米2568元的价格订购一套面积为92平方米的五层厢楼。2012年年初交工时开发商通知实际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让其补交25680元购楼款,否则不给房屋钥匙。
经消协调解,房屋开发企业给陈先生调换一套户型为60.65平方米的阳面9层楼房,房屋差价款58925元由开发商向陈先生一次性付清,为陈先生挽回了连同补交款在内的84652元经济损失。
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面积误差比值超出了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值超出了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