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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下空间整编提速 地下室多数无主

2012-11-22 11:11:25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土地资源和城市住房日趋紧张的今天,地下空间的“整编”被纳入议事日程。
  
  近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务院部署,2012年底,国土资源部将正式接管经营性地下室的相关管理工作,为此国土资源部已给各地方国土资源局下达“死命令”,即着手将经营性地下室管起来,目前北京、天津、成都、广州等已作为试点城市开始对经营性地下室进行确权登记。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由于历史因素等众多原因,地下空间的清理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为加快进度,在继北京市人民政府民防局(以下简称“北京市民防局”)清理人防地下室后,北京再次推出对经营性地下室确权登记的有力举措。但在各试点城市中,北京开展此项工作难度。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处处长栾鹏告诉记者,此次确权登记在对混乱的经营性地下室进行产权明确的同时,可借机收回一部分地下室,然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北京市将借鉴广州、成都在此方面试点中的一些有益经验,于近期逐步推进。
 
  地下室多“无主”

  近日,记者对北京部分住宅楼地下室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发现多数地下室处于“无主”状态。

  11月20日,记者来到西坝河东里15号楼地下室,该楼地下约有二三十间小屋,每间2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约500元。记者了解到,该处地下室已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出租,但作为出租方的物业管理公司却没有地下室产权、使用权等任何相关证件。随后记者联系了同样拥有地下空间的西坝河南里、北太平庄文慧园等小区,情况如出一辙。
 
  “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确权经营性地下室,就是为了确定地下室的产权问题。”栾鹏表示。

  栾鹏告诉记者,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地下空间的确权登记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优先考虑地表土地使用权人(针对城市建设用地)。根据试点城市的经验可以得知: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大约是地上土地出让金的10%~20%。但如果私自改变了地下空间的用地性质,确权登记时需要补缴部分土地出让金;二是私人开建的地下室需要报批(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但不能超过每年城市地下室用地指标,总量要到国土资源部备案;三是已花钱购买的将给予保护,比如住宅业主购买的车位等,这属于投资人自身所有,但会进行登记确权,并给予土地使用证。
 
  然而,关于小区地下室的产权究竟应属于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各界一直争议不断。栾鹏表示,在土地国有的大背景下,现时小区地下室产权应归属开发商已成为主流认识。因为具体实践中,办理产权先是由开发商办理整栋楼房的产权,而后随着商品房的销售,各购房人取得自己所购买的房屋面积的产权,开发商在整栋楼房中的产权面积逐步扣减,未出售的产权面积,因所有权未发生变动,其产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购买房屋后,所办理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房产面积只含有其购房的套内面积和已分摊的面积。
 
  北京市的确权登记就将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而大部分经营性地下室的产权年限被设定为40年。

  相比北京,广州和成都对于经营性地下室的确权工作进展要顺利得多。据悉,广州现已通过招拍挂出让了一块收回的地下空间。

  人防工程区别对待

  有别于由国土部门管理的经营性地下室,人防工程则由各地民防局负责管理。

  2012年年底,北京市人防工程将清空住户,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社区公益场所、物资储备库以及地下车库。

  北京市民防局向记者证实,对于人防工程中合同到期者,将进行清理。简单地说就是不让住人了,但可以放置物品。

  “以长安商场为例,其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在2012年2月1日到期后,我们就对其进行了清理。”但北京市民防局相关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对于合同到期的,在不能住人的前提条件下,经协商也有续签租用的可能。
 
  “目前的清理工作主要是先从容易的地方入手。北京市民防局正在加快制订《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预计将于2013年3月前出台。”前述北京市民防局负责人表示,人防工程的清理工作困难不小,目前北京市民防局已将权力下放到各个区县,希望各个区县尽快完成任务。
 
  “这种对地下空间的清理非常艰难,所以北京市国土局暂时没有一个具体的日程表,规定什么时候必须完成。”栾鹏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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