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新华区路洋公司、原一金属公司、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报名的通知,并确定由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建筑拆除施工企业实施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公开邀请路洋公司区域改造项目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报名的通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路洋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并确定由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建筑拆除施工企业实施路洋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
标段情况:拆除路洋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
一、报名施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非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企业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没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二、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期限: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三天)
报名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全河
联系电话:0317-3024599
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关于公开邀请原一金属公司区域改造项目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报名的通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原一金属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并确定由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建筑拆除施工企业实施原一金属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
标段情况:拆除原一金属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
一、报名施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非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企业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没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二、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期限: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三天)
报名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全河
联系电话:0317-3024599
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关于公开邀请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报名的通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并确定由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建筑拆除施工企业实施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
标段情况:拆除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
一、报名施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非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企业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没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二、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期限: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三天)
报名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全河
联系电话:0317-3024599
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