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发布2则征地告知书【征地告知书(2017-10-1)】、【征地告知书(2017-10-2)】,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征地范围涉及黄骅市滕庄子乡中王曼村、滕庄子乡南王曼村两村庄两村共计4.9838公顷(约合74.757亩),开发用途均为商服用地。
以下为告知书全文:
征地告知书(2017-10-1)
滕庄子乡中王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黄骅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新海路,东、南均至黄骅市水务局(四排支)及南王曼村集体土地、西至昌骅大街的土地,面积约4.505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黄骅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黄骅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10月27日
征地告知书(2017-10-2)
滕庄子乡南王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黄骅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新海路,东、南均至黄骅市水务局(四排支)及南王曼村集体土地、西至昌骅大街的土地,面积约0.477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黄骅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黄骅市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