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发布3则征地告知书,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征地涉及任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村、北辛庄乡牛村及新华路办事处四街村3个村庄共计约157.7865亩土地,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以下为告知书全文: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村征地告知书(2017年排名前列批次4号地)
征地告知书
任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村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任丘市2017年度排名前列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任丘市工业东道西侧、开发区津华路南侧。四至: 东至任丘市工业东道,南至任丘市2012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西至任丘市2014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北至任丘市2013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约3.419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任丘市第Ⅰ号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92.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7日
北辛庄乡牛村征地告知书(2017年排名前列批次5号地)
征地告知书
任丘市北辛庄乡牛村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任丘市2017年度排名前列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任丘市长七路北侧、规划金牛道西侧。四至: 东至牛村地,南至长七路,西至牛村地,北至东代河排渠。面积约5.903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任丘市第Ⅱ号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5.6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7日
新华路办事处四街村征地告知书(2017年排名前列批次2号地更正)
征地告知书
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四街村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任丘市2017年度排名前列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东风路北侧、昆仑道东侧的土地。四至: 东至肖楼村地,南至东风路,西至昆仑道,北至华北油田第二医院。面积约1.197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任丘市第Ⅰ号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92.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