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通知中介绍了各项报名具体事宜,以下为通知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拟对沧州市原医药公司区域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公开选择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该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条件:要求在河北省内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平台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需准备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
三、评估机构确定方式: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将报名并通过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5日,报名时间3天。
报名地点:沧州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024599 联系人:高增智
2017年5月3日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