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从沧州市房地产信息网获悉,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并于下月起执行,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须每天向市住建局报送当日成交详细数据。
以下为《通知》全文:
沧市住建〔2017〕46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
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及变化趋势,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5月3日起,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责任主体
(一)各开发企业负责报送新建商品房及商品住宅情况,包括成交面积和金额。
(二)各中介机构负责报送二手房及二手住宅的情况,包括成交面积和金额。
二、报送方式
(一)每周一至周五报送当日数据(当日数据是指前一日17∶00至当日17∶00的交易数据)。
(二)每周一除报送当日数据外,还要报送上周六、周日的每日数据。
(三)节假日后排名前列个工作日,上报当日和节假日期间每日数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实行专人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单位报送专职工作人员两名,实行A、B角制度。
(二)加强报送信息质量管理。信息报送单位要加强报送信息质量管理,报送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严禁瞒报、漏报、错报现象。
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在4月27日前,将具体报送人员(含A、B角)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 路
电 话:5501078
邮 箱:596953807@qq.com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