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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购买住房的风险提示

2017-04-19 14:01:09 来源: 搜狐焦点网

4月18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购买住房的风险提示,文中涉及多项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时的注意事项,并呼吁购房者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同时发布了沧州市首批已备案经纪机构名单。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购买住房的风险提示

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住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2、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所有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将相关款项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属于商品房,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避免购买还没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证、尤其是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售房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6、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于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市民不听劝告购买“五证不全”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政府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二、在购买二手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选择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

鉴于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加强房地产调控的措施,稳定市场,我局将严格贯彻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行为。同时,市政府正在加大土地供应,增加房源供给;强化保障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利用市场调控用房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建议市民不要恐慌性购房,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排名前列批已备案经纪机构名单

沧州市排名前列批已备案经纪机构名单

1、河北沧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沧州上古泰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沧州博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4、河北铭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沧州市凯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6、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佳苑领域分公司

7、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志强路分公司

8、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兰亭苑分公司

9、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迎宾路分公司

10、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宏宇城分公司

11、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南湖分公司

12、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万泰阳光分公司

13、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幞园新村分公司

14、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阿尔卡迪亚分公司

15、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中心家园分公司

16、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东环路分公司

17、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天成郡府分公司

18、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东方骏景分公司

19、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新怡小区分公司

20、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颐和文园分公司

21、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丽水花庭分公司

22、河北壹加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沧州团结分公司

23、沧州市房管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24、创典房地产经纪(沧州)有限公司

25、沧州万鸿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6、沧州乐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7、沧州市易达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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