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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17年第二批土地将挂牌出让 涉及7宗约490亩

2017-03-20 22:18:04 来源: 搜狐焦点网

  在沧州市政府网获悉,沧州市国土局拟于近期组织2017年第二批商住用地上市出让,共7宗,可出让面积共计约490.19亩,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丰大道西侧37.44亩地块。该地块位于新华区海丰大道西侧、黄河路南侧,可出让面积约37.44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2、不小于1.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二、长芦大道东侧60.42亩地块。该地块位于新华区长芦大道东侧、五支路南侧,可出让面积约60.42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2、不小于1.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三、浮阳大道东侧47.7亩地块。该地块位于运河区浮阳大道东侧、九河路南侧,可出让面积约47.7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四、滨河公园南侧98.14亩地块。该地块位于运河区永安大道西侧、海河路北侧,可出让面积约98.14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2、不小于1.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五、青海大道东侧66.72亩地块。该地块位于运河区青海大道东侧、杭州路北侧,可出让面积约66.72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2、不小于1.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六、向海路北侧25.89亩地块。该地块位于运河区向海路北侧、规划路东侧,可出让面积约25.8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10%-20%,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2、不小于1.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

  七、九河路北侧153.88亩地块。该地块位于运河区九河路北侧、富强大道西侧,可出让面积约153.88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5、不小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

  上述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以沧州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条件为准。

  来源:沧州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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