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沧州市政府网站获悉,为了加快高新区城镇建设,拟征收区域内11宗土地,共15.2279公顷(228.4185亩),涉及程庄子村、双官厅村、高庄子村和韩正庄村4个村庄。具体内容为:
程庄子村:征收6宗土地面积共为4.7580公顷。其中1号地面积约为0.4764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西至程庄子征地,北至双官厅村界,南至高新区储备地;2号地面积约为1.5980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吉林大道、西至韩正庄村界,北至、南至程庄子村地;3号地面积约0.4961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双官厅村界,南至、北至程庄子村地,西至吉林大道;4号地面积约1.6065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小流津河,南至长春路绿地,西至吉林大道,北至程庄子村地;5号地面积约0.2195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吉林大道,南至、北至高新区储备地,西至程庄子村地;6号地面积约0.3615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小流津河,南至高新区储备地,北至长春路,西至吉林大道。
按照城镇规划,1号、2号和3号地块开发用途为街巷用地,4号地块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5号和6号地块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沧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双官厅村:征收2宗土地面积共为2.811公顷。其中1号地面积约0.7748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西至双官厅村地,北至规划铁南路,南至程庄子村界;3号地面积约2.0362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北至双官厅村,南至高庄子村界,西至程庄子村界。
依照城镇规划,两个地块开发途径均为街巷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市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高庄子村:征收2宗土地面积共1.9774公顷。其中3号地面积约1.925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西至高庄子村,南至长春路,北至双官厅村界;6号地面积约0.0494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高庄子村地,南至高新区储备地,西至小流津河,北至长春路。
依照城镇规划,3号地块开发用途为街巷用地,6号地块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市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韩正庄村:征收1宗土地面积约5.6845公顷,四至范围是:东至程庄子村地,南至长春路,西至规划贵州大道,北至韩正庄村地。
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开发用途为街巷用地。
征收土地位于沧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