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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2013-08-08 09:54:15 来源: 南方日报

    原标题:“巧用公积金 贷款筑好家”系列五

  编者按: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住房公积金,解决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疑问,《南方日报·清远观察》特派记者连线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为市民和中心搭建一个交流平台。如果你对住房公积金有任何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欢迎将你的问题发送到nfqygc@126.com(注明“连线公积金”),或微博@南方日报清远观察,你来提问,我们跑腿,帮你解答,为你提供公积金资讯。

  现在公积金余额比较多,想提前还一部分钱,请问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提取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狂奔的法国蜗牛:

  中心回应:可以提取。办理提取时需带上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卡、公积金存折、还款存折以及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前还款后1年内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办理提取,各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该次提前还款额,提取的总金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款。提前还款提取的时间与前次提取的间隔参照个人提取公积金还购房贷款登记卡的时间,满12个月或以上方可办理提取。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提取办理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带户口本)、公积金存折、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一次性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2、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或异地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销售税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工程结算发票;

  4、翻建自有住房的,市、县(区)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原房地产权证及工程结算发票;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地产证、市、县(区)房管部门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及有关材料、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业主委员会关于大修决议大修费用的分摊决算报告等;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贷款存折或信用卡(至少将近三期还贷明细打印、新贷款只需一个月还贷记录);

  7、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屋主房产证复印件及夫妻无房证明。

  如果使用购房贷款非提取的职工,提供公积金支取卡、公积金存折和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我刚刚换了单位,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转移吗?转移要怎么办理?

  ◆市民黄小姐▶▷

  中心回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一)职工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重新就业的。

  职工调动到市外其他城市工作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单位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原单位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信汇到新工作地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单位所在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职工工作调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填写《转移通知书》,需回原单位盖章。

  3.到中心递交上述资料,并填写《支取凭证》。

  4.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及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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