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对外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最终确定了2016年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总数为900户,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这900户分布在丰台、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11个区。其中,房山区改造数量最多,达到179户;其次为怀柔,达到155户;密云和延庆的数量均为116户;远郊平谷区达到100户,其余各区县为100户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顺利推进我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的文件,而此次对外公布的通知是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
在农村危房改造上,一部分农户将领到一笔补助金。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他贫困户,同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将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农户纳入改造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各区优先确保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并根据本区危房改造实际户数平均分配中央补助资金金额。此外,北京市对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6年区级财政补助标准为:社救对象翻建按每户不低于4.5万元补助,维修房屋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补助(依据本市抗震节能改造综合改造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房屋翻建按每户不低于5.4万元补助。中央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叠加使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中央补助资金按以下三类下拨各区:丰台区做为近郊区划为一类;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做为远郊区划为一类;密云县、延庆县做为远郊县划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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