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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无房职工福利到了 北京三公租房本月选房

2016-07-01 10:43:3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昨天(6月30日)发布了《关于燕保-辛店家园等三个公租房项目摇号剩余房源采取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意向登记家庭复核结果的公示》,公示称,燕保·辛店家园、朗悦嘉园、苏家坨三个公租房项目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意向登记工作,共有882户意向登记家庭参与资格审核,831户家庭通过,47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4户。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拟于2016年7月,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家庭的配租顺序号,依次组织选房入住。

2016年5月11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发布了《关于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30日在燕保-辛店家园、朗悦嘉园、苏家坨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接受了申请家庭意向登记。6月30日,意向登记家庭承租资格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在市住建委官网公示。

审核具体情况为:

1.燕保-辛店家园 共有360户意向登记家庭参与资格审核,333户家庭通过,25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2户。其中,排名前列配租序列302户家庭通过,23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2户;第二配租序列31户家庭通过,2户家庭未通过。

2.朗悦嘉园 共有140户意向登记家庭参与资格审核,135户家庭通过,4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1户。其中,排名前列配租序列86户家庭通过;第二配租序列49户家庭通过,4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1户。

3.苏家坨 共有382户意向登记家庭参与资格审核,363户家庭通过,18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1户。其中,排名前列配租序列318户家庭通过,18户家庭未通过,审核中1户;第二配租序列45户家庭通过。

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以在2016年7月7日前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实名提交书面材料。

7月份通过审核的家庭选房入住工作结束后,本次配租过程中取得的顺序号自动失效。

相关链接:

关于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公告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本市贯彻意见,进一步完善本市 “购租并举,以租为主”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推动中心城区人口疏解,现就开展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配租试点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点原则

完善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配租效率,改善新就业职工居住条件;实现产城融合,促进职住平衡。

二、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试点的房源共计490套,均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下称“市投资中心”)持有并运营的公租房,且为公开摇号后剩余房源。具体包括:

1.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80套,建筑面积31.17㎡-57.92㎡。租金标准为39元/㎡·月。

2.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房山区长阳镇,本次配租房源共计70套,建筑面积58.23㎡- 60.40㎡。租金标准为33.5元/㎡·月。

3.苏家坨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本次配租房源共计240套,建筑面积36.65㎡-68.89㎡。租金标准为31元/㎡·月。

上述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三、配租对象和次序

(一)配租对象

1.参加本次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2)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2.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和苏家坨公租房项目仅接受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申请。

3.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4.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配租次序

排名前列次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或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申请人;

第二次序: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排名前列次序申请人全部完成配租程序后,房源仍有剩余的,再面向第二次序申请人进行配租。同一次序内按照申请时间先后实施配租。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1日下午2:00-5:00;

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登记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依据。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登记,登记两个以上项目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3.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现场填写并签字的《配租申请表》和《承诺书》。

4.登记地点

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地址:海淀区西北旺镇北清路燕保·辛店家园(航天城社区西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984 1758。

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地址:房山区阜盛东街58号院2号楼110室(地铁房山线良乡大学城北站东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092 6406。

苏家坨公租房项目管理处,地址:海淀区苏家坨镇后沙涧路同泽园西里小区(六环路稻香湖桥西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752 3328。

5.登记结果公示

意向登记结束后,登记结果将于6月初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核

市投资中心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名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于6月下旬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选房入住

市投资中心于2016年7月陆续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现场选房按照排名前列次序、第二次序顺序进行,同一次序内申请人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选房结束后,相应选房资格及顺序自动终止。

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可选房源内的套型。

五、其他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具体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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