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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关注函 问询华润宝能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

2016-06-27 23:27:43 来源: 搜狐焦点网

27日晚间,深交所连发两封关注函,问询华润与宝能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并要求二者与6月29日前给出书面回复。

在给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深交所称,由于近日多家媒体质疑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存在诸多接触密谈,双方同时宣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指控万科内部人控制等治理问题,涉嫌形成关联和一致行动人关系。而据深交所在二级市场交易监控中发现,截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钜盛华和华润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 39.59% 

据此,深交所要求上述两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彼此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若是,向深交所说明是否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8.1 条的规定;若否,则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另外,针对钜盛华于 6 月 24 日提议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10名董事和2名监事的议案,深交所要求钜盛华核查说明提出罢免董监事而未同步提名候选人的原因,并充分考虑并分析说明相关董监事被罢免后对万科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对于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是否与钜盛华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所称“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相符、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及判断理由,并说明明拟采取的后续计划,深交所同样在关注函中要求予以答复。

以下是两关注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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