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14日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北京市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条例对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范围,承诺“当下权益不打折、未来权益有预期”。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介绍,《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自去年12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以来,仅网上获取意见数量达1935条。根据公众意见,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对规章名称进行了调整,更加强调居住证的赋权和服务属性。
此外,还对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制发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和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易于公众理解和遵守。而对于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没有进行调整。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持北京居住证能享有何种权益问题,李富莹表示,除了对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三项权利、六项服务、七项便利”完全衔接,北京市还承诺,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