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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料地王被收回 “大龙地产”再次被禁拿地

2011-03-04 17:29:44 来源: 千龙网

  北京延庆、顺义两块土地被收回

  时隔一年,进入2011年的北京又出现了两个“大龙地产”。北京市国土部门先后取消两家开发商的土地竞得资格,并禁止其一年的拿地资格。业内认为,这是国土部门给行业和市场释放的信号,督促开发商规范运作。

  均未按期签土地出让合同

  1月26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称,去年5月挂牌出让的顺义区板桥地块,由于开发商北京联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该开发商被取消土地的竞得资格,14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被禁止1年的拿地资格。

  2月17日,又发布公告称,去年12月出让的延庆县三里河路西侧地块,由于开发商北京华方众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取消土地竞得资格,9450万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其1年内在京拿地。

  拍地时都不手软

  回忆当时拍地的情况,其中,联富置业当时一口气拿下两个地块,业内分析认为,此次选择了放弃一个地块,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受限,而采取“舍一保一”,宁可放弃1400万元的保证金。

  而去年12月21日,由于延庆地块包括居住、商业金融和托幼用地,总用地面积35.2万多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35.5万多平方米,并配建定向安置房、限价商品住房、回迁房。采用的是竞租赁房面积的出让方式,在现场竞价时,超过了事先设定的地价上限。随后转为各开发商报配建租赁房的面积,谁配建的面积多,谁拿地。

  北京华方众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通过“限地价,竞租赁房面积”的出让方式,在现场竞价达到地价上限后,通过现场竞报配建租赁房面积,以4.7亿元及配建182850平方米租赁房,竞得了延庆县三里河路西侧、自由街村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保证金不予退还被禁拿地

  “这家开发商都没有签出让合同,就根本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不同地块的要求不同,过去大多数情况约定,开发商在竞得土地后,应在20个工作日左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经过政策调整,现在要求在10个工作日左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这两家开发商没有按照协议签约,所以按照规定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禁止他们一年内在北京拿地。

  据了解,包括大龙地产在内的这3家被取消竞得资格同时扣除保证金,并禁止拿地的企业,是2009年以来仅有的三例。

  业内对此认为,这是政府在提醒开发商在拿地前,应该充分考虑风险,谨慎拿地。

  “政府的很多行为,信号意义大于实质动作。”春光集团营销中心总经理施宝成,这两年行业经过洗牌,实际上对房企的综合实力、开发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有些企业的专业能力并不高,往往希望从持有土地层面获得利益,而政府的行为则是提醒房企应该提高开发能力,规范行业和提升行业水平。

  任何一个行业的洗牌,都是有竞争才有前进的,所以房企在土地拿下来之前,应该想好自己是否具备开发的实力和能力,是不是有能够推动行业前进的可能,不要盲目拿地。

  2009年,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公开拍卖,12家房地产企业参与竞争,包括保利、龙湖、远洋以及大龙地产的子公司大龙公司等。最终,经过了一个半小时、190轮竞价,原先并不被看好的大龙公司以超出底价2.6倍的50.5亿元最终拿下该地块。该地块总价以及每平米近3万元的楼面地价,使该地块成为了北京的双料地王。

  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就北京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进行公告。其中,8家开发商由于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拿地资格。在这8家开发商中,大龙公司位列其中。

  2011年2月1日,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称,由于大龙公司逾期未签订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依据《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大龙公司的竞得资格,同时对于大龙公司已经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暂停其一年拿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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