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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亩土地房产开发的罪与罚

2010-05-17 08:10:19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王涵义

  2009年被批准征地,2008年已开工建设;批复用地900多亩,实际征地3800亩;名为产业集聚区后勤保障基地,实为房地产开发;征地补偿每亩7000元,土地出让每亩32万元……经过系列运作,被部分媒体誉为“亚洲人文生活区”的西豪丽景住宅区,在张家口市万全县数千亩农田上拔地而起。

  如此情景,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密集政策背景下,显得格外扎眼。地方政府征用耕地、瓜地3000多亩,打造“亚洲人文生活区”,暴露出了当地饮鸩止渴、竭泽而渔式的房地产依赖症。

  这种急功近利让人忧心忡忡,当地政府在通过一系列违规运作之后,财政收入或可暴涨,但为日后埋下深重隐患。在报批的土地征用方案上,所征用的土地用来建设张家口市西山产业集聚区的后勤保障基地,为园区内专家、科技人员和企业员工提供住宿、医疗、子女教育等服务,以吸引企业进入。如此方案权且可以看作是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建设。但是,当后勤保障用地转变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并且热火朝天地对外销售,直接拉高当地商品房价格后,会不会吓退一批企业以及企业科技人员,很值得观照。

  另一种隐患在于,如此大规模的征用土地,集中来源于该县的一个行政村。虽不详知该村土地是否被征用殆尽,但可以想见将会使多少农民失去土地。这些或许世代依赖土地耕作生存的农民,在获得有限的征地补偿而失去土地后,将何以为生?如果贫富差距因大规模房产开发显著拉大,无以为生的农民会不会成为“亚洲人文生活区”周围的“非人文”因素,值得关注。

  遗憾的是,在几可堆成山的卖地收入面前,当地政府仿佛已经无暇顾及其他。不只民生疾苦和投资环境被抛到脑后,更有诸多法律法规被视为玩物。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须经过报批并完成补偿后,才能实施征用。但3800亩的房地产项目不仅在用地面积上与批复大相径庭,在用地上更是先占后征,也就是说在征地开发的肇始阶段,没有任何手续。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后勤保障为名征用的土地,在这里却随意改变了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在这里大打折扣。饱受诟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沦为没有预售证就公然卖房子。

  无论出于怎样的目的,行政权力违反法律规定不只会伤及民生福祉,还会让社会失去法治信仰,进而扰乱程序性和法治性秩序。这既是万全县违规征地开发房地产的隐患,也是氤氲于3800亩土地之上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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