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新春伊始,市知识产权局传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文,批准厦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知识产权,为城市发展提供着创新动力、制度保障和文化支撑,也一直是我市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动力之一。据了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卓有成效的政策和措施。1999年,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成为批被列入“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城市。2007年10月,我市又被正式列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两年多来,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推动对台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种种先行先试的举措,全面提升了厦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去年12月16日至17日,国家考评组莅临我市组织开展了考核评定工作,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考评组认为,厦门在创建期间,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在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推动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