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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回顾与前瞻

2009-12-10 10:59:37 来源: 城市化网 作者:于今 任玉岭

  摘要:纵观中国30年来农村改革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78-1987年,农村改革开始起步,农村发展步入排名前列个“黄金阶段”;1988-1997年,农村改革脚步放缓,农村发展进入相对“停滞阶段”;1998年至今,农村改革迅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深化,农村发展进入第二个“黄金发展”阶段。本文以农村改革30的发展脉络和历史进程为线,对农村改革的几个重大方面进行归纳,总结发展经验,剖析深层次原因,以期为今后制定相关农村整改方案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改革;制度创新;农业结构调整

  一九七八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斗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经历了改革开放这30年的发展,中国的广大农村经历了从凋敝村落到整洁村容的巨变,中国的农民从改革开放前温饱挣扎的贫困线走向今天幸福的小康生活。本文从时间惯性的角度,全面纵观这30年农村改革的发展,试图通过回顾发展历程来总结今后农村改革的工作方向,为今后的农村改革工作以前瞻性的评述。

  农村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历史性决策,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改革开放这场新时期的伟大革命使社会主义制度得到巩固和完善,为当代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并对当今世界格局和人类历史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决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通过深入总结历史经验、观察世界形势作出的历史性决策。

  新中国成立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本建立。但是,如何在一个经济基础非常落后的国家上建设社会主义则成为摆在新中国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这30年间,党和在不断的进行探索和尝试。我们曾借鉴苏联模式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套体系的指导下,我们利用10年时间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严重地束缚和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而这一系列的制度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在中国的农村,集中体现在中国的农业问题上,人民公社时期的吃“大锅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解放生产力,就必须启动农村制度的改革。

  中国人口众多,如何满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如何解决农村6亿多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是我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工作的重心。在此20年间,我党的排名前列代领导人已经开始了积极探索对其进行改革,并提出了不少很好的见解。但由于在国际国内多种复杂因素的作用,这种探索中的正确认识没有能够继续进行下去。随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党和国家一度面临十分困难的局面,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文化大革命”下来的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混乱现象变得极其严重。从粉碎“四人帮”到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两年间,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非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澄清,拨乱反正呈现徘徊局面。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科学地分析了国内状况和世界大势,总结我国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经验教训,毅然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果断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勇敢坚定地开辟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农村改革的序幕也就此拉开。

  中国农村改革历程的总体回顾

  中国农村改革经历了整整30年不断的探索和发展,中央农业政策的逐步放宽,地方试点与全面推行的不断政策试验都刺激着中国农村的进一步改革。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近30年来,中国先后在农村进行了三步重要的改革。排名前列步改革是1980年开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通过这一改革,中国在农村建立了基本的经济制度,保障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奠定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基础。第二步改革是1985年以农村税费为核心的农村分配关系的改革,它统筹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理顺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而第三步改革则是农村综合改革。纵观30年的改革历程,农村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障中国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一)1978-1987年,

  建立和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构建“乡政村治”二元治理体制

  回顾历史,中国农村改革历程前6年(1978至1984年)的工作重点在于全面建立和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目的在于重构农村经济组织微观基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从基本经营制度方面取得突破的。具有诱致性制度变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于安徽的凤阳县和肥西县,这种以“包产到户”为核心的生产责任制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率,大力发展农业生产,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允许农民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他们的经营自主权,发挥他们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到1983年初,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截止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达到99.5%,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局面。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变迁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同样逐步开展。政社分开体制的建立,在取缔人民公社的前提下建立起乡镇政府。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规定了实行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实施办法。此后,全国农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应当说农村改革前十年(1978年至1988年)的发展阶段始终是坚持着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步进行。

  (二)1988-1997年,

  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这一阶段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关键时刻,也是农村改革由局部推进转变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农村改革的重点主要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针对农产品供应匮乏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的情况,1985年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国家开始放开部分农产品收购。我国农产品购销体制由统购统销走向“双轨制”。由于“双轨制”引发了寻租、农产品地区封锁等一些问题,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大大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孕育和发展起来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以山东为首的一些地区开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解决农业深层次矛盾的现实突破口,加快了农业产业探索的步伐。山东的实践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重视,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倡和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199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充分肯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199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则明确将农业产业化纳入了“九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此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一直都是中央政策的关键词,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完成了从地方探索性试验到中央决策全面推广的过渡。

  总体而言,尽管部分改革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中国农村改革在此时期则陷入了相对缓慢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的滞后,使城市与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逐渐加大。1980年代曾红极一时的乡镇企业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市场进入的剧烈冲击,大批乡镇企业在九十年代初期市场经济残酷竞争中犹如昙花一现纷纷倒闭。由此而形成广东潮汕一带的排名前列批民工潮,农村农民转换为城市“农民工人”的背后体现的则是农村地区农业劳动力无法充分释放的诸多无奈。同样是在这中间发展的10年,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并随之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粮食产量的持续走低,农产品供应匮乏导致从中央到地方“米袋子工程”、“菜篮子工程”一时间全国风靡。地方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有意无意,不可避免地狠抓当地粮食生产上台阶,“以粮为纲”这种人民公社时代的口号重新再现。农民负担的累积加重逐渐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警惕,“三农”问题由此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愈发凸显,并逐渐引起中央高层决策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总体来讲这一阶段的农村改革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矣”,农村、农民负担的加重是“三农”问题成为我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深刻社会前提。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大体概括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国内外政治形势的深刻巨变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1989年“六四”事件的爆发,中央层面的部分领导提出重新建立人民公社,农村改革重新回到“一大二公”体制的言论。决策层的动摇引发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心理恐慌,随之而来的一场围绕着“姓资”、“姓社”的全国性思想大讨论,一直到邓小平南巡的“南方谈话”才告一段落。二是调整后的农村集体经济自身发展畸形与制度弊端。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产业产品市场化中介服务发展滞后。集体经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存在的滞销,产品积压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农村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不完善。流通领域不畅通,供需信息的单方向不匹配是集中体现。(2)乡镇企业、集体经济的领导人素质偏低。九十年代初乡镇企业多数采取村办、村助形式,转制前的乡镇企业处于村委的领导之下。村干部的任用和选拔更大程度上是农村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综合博弈。脱离实际,只考虑政绩,不按经济发展规律是导向衰落的原因。(3)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乡镇企业自身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1993年之后,大批污染严重或资源浪费的“十六小”被强制关闭。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速度明显放缓。在解决了一系列发展问题之后,改革开放的步伐开始加快,农村改革开始摆脱旧的束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1998-2008年,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9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改革开放20年之际深刻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20年来的基本经验,在会议上提出了“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这次会议标志着农村改革进入了第二个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如果说从1998年到2002年十六大召开这4年间,中国的农村经济依然持续走低是因为十五届三中全会并没有触动到城乡二元结构这个深层次矛盾。而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中央决策层从本质上开始触动这些不合理的,束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问题。从2004年到2006年这3年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制定了3个指导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就增加农民收入(共22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共27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32条)等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口号的提出正是我党从国民经济全局考虑我国“三农”问题,并从根本制度上去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和统筹发展问题。

  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国已经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大改革大开放的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的5年,农村改革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到2005年底,全面取消了屠宰税、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平均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50亿元。从2004年开始,国家又连续3年给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631亿多元。

  中国农村改革的显著成就

  中国农村改革30年,农村事业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巨大的突破性进展。总体概括来讲:一是解决了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二是农村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为城市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发端于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民彻底的从人民公社的体制下解放出来,这不仅仅是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极大释放,更是多种制度变迁的综合效应。“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发展出现的好局面,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农业总产值持续增长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如所示,全国农村粮食产量由改革前(1978年)的年产量6000亿斤增加到2007年的1万亿斤,增长60%以上;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7年的4140元,收入增加了近30倍。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人降低到目前的2000万人。从分项规模上看,农林牧渔总产值从1978年的1397.0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42424.4亿元,28年间增长了近30倍。其中,种植业产值从1117.6亿元增加到21549.1亿元,增长了18.3倍,林业从48.1亿元增长到1602.0亿元,增长了32.3倍,牧业产值从209.3亿元增长到13640.2亿元,增长了64.2倍,渔业从22.1亿元增长到4433.0亿元,增长了近200倍。农林牧渔合计增加值也从1978年的1018.4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4737.4亿元,增长了23.3倍,其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例从1978年前后73%左右下降至60%以下,2000年以来基本维持在58%左右,从增长速度看,1978年以来农业发展呈现出“两缓两急”的特点,即从1978年至1992年增长速度一直较为缓慢,而从1993年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加速增长,在1998年至2002年间则又出现了一个发展缓慢的阶段,增长速度甚至低于排名前列个阶段,而从2003年开始则进入一次新的加速增长期。

  (二)农业产业结构持续调整

  内部结构不断优化

  在中国农业总产值保持增长的同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在不断进行,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首先,种植业的比例明显下降,从1978年的80.0%下降到2006年的50.8%;其次,牧业产值比重稳步增加,从1978年的15.0%上升到2006年的32.2%;第三,林业产值的比重变化不大,基本保持在4%左右;第四,渔业产值份额显著增加,从1978年的1.6%提高到2006年的13.3%,其份额自1987年超过林业产值比重。目前中国“种、牧、渔、林”的大农业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三)农业投入不断增加

  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

  农业的持续增长与农业投入的不断增加是分不开的。如右图所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支农支出大幅上升。尽管在1978年至1985年间,财政支农支出仅为150亿元左右,但在国家整体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占到财政总支出的10%左右。自1986年开始,财政支农支出加速上升,到1990年增加到307.8亿元,到2000年猛增到1231.5亿元,到了2006年已经达到了3173.0亿元。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从1978年的77.0亿元增加到了2006年的2161.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从1978年的51.1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159.8亿元,1998年猛增至460.7亿元以后高位波动至504.3亿元,科技三项费用从1.1亿元增加到21.4亿元,增长速度。

  (四)农业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

  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明显

  随着市场改革的推进,市场机制在农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深入。农民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体,得以更加合理地分配自身的劳动、更加理性地安排对农业的投资、更加自由地进行各种农产品生产与交易,而农民在从业结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结构的变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具体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劳动力中非农酒业的比例逐步提高;农户在农村和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份额逐步趋向合理化;农产品生产与交易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等几大方面。

  中国农村改革的经验与前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断开创农村改革新局面

  (一)我国农村改革的经验总结

  1、始终坚持农村基础地位,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与民主权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生产决策和物质利益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以及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和村民自治等改革也激发了农民从事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中央出台大量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如2004年底在全国率先免除农业税,近年来又实行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7项补贴,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2、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包产到户和乡镇企业都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农民所具有的首创精神表现在借助于市场的劳动力流转,不仅打破城乡的藩篱,而且为城市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基本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理顺了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形成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4、始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循序渐进推进农村改革。中国首先启动农村改革,以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推动城市改革,又以城市的改革和发展支持农村,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道路交通、商业服务等方面实行城乡统筹发展,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之路。

  5、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始终把“三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全力推进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农村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我国农村改革的前瞻思考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也进入了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的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是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由之路。

  在改革步伐加快的进程中,新时期不同的发展环境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它既体现了执政党对以往发展观和改革方针的深刻反思,也充分地体现了党对未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方向的转换。将科学发展观置于尽可能广阔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体维度,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农村改革的真正意义。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成功,必须深刻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增强改革措施的和谐性,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与协调稳定的关系。

  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三大任务:一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二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快发展农村公用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我国的农村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要不失时机地推进农村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去实现农村改革的新突破,要在改革实践中深刻地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农村的同时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农村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可能出现的困难,既锲而不舍又积极稳妥地把改革向前推进。具体而言,未来中国农村改革的重点以科学发展和和谐民生为出发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富裕。

  1、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无恒产者无恒心,要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这样,农民才会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2)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保持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改革农地征用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4)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努力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5)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6)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基层财力,逐步解决一些行政村运转困难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

  2、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集中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水源工程建设。支持农用工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按照现代化水平高、覆盖范围广的要求,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

  (2)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3、加快发展农村公用事业,

  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1)繁荣发展农村文化。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团体,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重视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帮助他们提高素质。

  (2)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教育。

  (3)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广大农民幸福安康,必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完善农村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中国农村改革走过了30年的历程。从30年的发展历程看,中国农业的发展影响着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社会的安定牵涉着中国全社会的安定;中国近30年的农业改革过程是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过程。其中,这样一条会成为人们的共识: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出口贸易活动活跃,经济稳定增长,与农村改革是否成功有密切关系。总结农村改革经验,特别是从农村改革的角度来阐述国民经济整体改革的意义,对于开拓新的改革思路,推动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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