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北京搜狐焦点网 > 北京新房 > 新闻中心

经济适用房出租合同被判决无效 不得擅自转租

2009-02-07 10:05:15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出租经适房被判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李先生委托中介出租自己所有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后,因租金和房屋装修问题闹上法庭。近日,丰台法院以经适房不能出租为由判决双方合同无效,中介应将房屋腾空返还并支付房租,而李先生需付装修费5000元。   李先生在丰台区南三环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2007年11月,他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将房屋出租,租期3年。李先生称,中介随后擅自将他的两居室隔成了四居室,分租给4户,并从中挣取租金差价。他因此起诉要求中介将房屋恢复原状后腾空返还,支付拖欠租金8250元,并解除合同。   开庭时,中介辩称,李先生交付的房屋原是毛坯房,中介在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全面装修,支付费用2万元。中介同意解除合同,但称李先生提前收回房屋导致中介要支付客户违约金,所以反诉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与装修费加在一起共2.4万余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没有认定李先生或中介哪一方构成违约,而是判决他们的合同无效,理由是经适房不得出租。   判决指出,经适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已被规定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   本案中,李先生和中介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合同无效。中介应返还房屋,将客厅隔断拆除恢复原状,并给付李先生房屋使用费8250元。因双方均有责任,且中介没有证据证明装修费为2万元,所以,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装修费,并由李先生承担5000元。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中建·云境

中建·云境

92000元/㎡

丰台

查看详情
紫金书院

紫金书院

64800元/㎡

昌平

查看详情
润泽御府

润泽御府

110000元/㎡

朝阳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