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4则征地公告,征地区域位于北三环以北,朝阳大街两侧,征地总面积4.981公顷,约合75亩,征地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此次征地范围涉及竞秀区大马坊村、满城区杨庄村、西南韩村、大次韩村。其中,大马坊乡大马坊村征地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满城区杨庄村、西南韩村、大次韩村征地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征地范围参考:
征地原文如下: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征地告知书(1)
大马坊乡大马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大次韩村地,南至大次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北至大马坊村地的土地约0.1084公顷;东至西南韩村地、大马坊村地,北至大次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南至大马坊村地的土地约0.4691公顷;总面积约0.577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征地告知书(2)
贤台乡大次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杨庄村地、西南韩村地,南至大马坊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大次韩村地,北至大次韩村地、大次韩村建设用地,面积约1.894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征地告知书(3)
贤台乡西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西南韩村地,南至西南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北至西南韩村地的土地约0.4875公顷;东至西南韩村地,北至杨庄村地、大次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南至西南韩村地的土地约0.4990公顷;总面积约0.986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征地告知书(4)
贤台乡杨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国有建设用地、杨庄村地,南至西南韩村地,西至大次韩村地,北至杨庄村地,面积约1.522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