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随后,北京、天津、河北三个主要治理地区的地方版《攻坚行动方案》相继出炉。河北提出了13个方面、40项强化措施要求,主要目标是:河北省秋冬季细颗粒和重污染天数实现双下降15%。
方案要求,今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80万户,廊坊、保定市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加大工程减煤和企业节煤改造力度,确保2017年全省压减煤炭消费量600万吨以上。压减的煤炭消费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自“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未按要求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的新建扩建涉煤项目,采暖季实施停产。
9月4日,《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配套文件制定。
9月15日,保定国家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为落实《高新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停止不达标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通知显示,近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各方案中明确要求,采暖季期间,除了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城市建成区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较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停工时间自2017年9月16日起。
目前仅高新区有相关文件信息资料,其他区暂无相关文件信息。
保定市高新区文件如下:
高新区文件(1)
高新区文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