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两宗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公告显示,为保定城市建设,征收东金庄乡尚庄村土地7.5331公顷,约合113亩,将用于住宅开发。征收焦庄乡焦庄村土地约3.3333公顷,近50亩,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详情如下: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东金庄乡尚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你村村北,东至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尚未供应的国有土地、西至尚庄村地、北至尚庄村地及焦银路,面积约为7.533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330万元(每亩22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5日
保定市2016年实施第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焦庄乡焦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焦庄村村东,东三环东侧,东至焦庄村地、西至焦庄村地、南至青堡村地、北至焦庄村地,面积约3.333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3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