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建筑扬尘集中整治活动 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房屋拆除等作业
在城镇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大气污染的“贡献率”之高是不言而喻的。为有效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现在开始至年底,河北省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活动。河北省住建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等7项准扬尘治理检查标准。其中包括,“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突出抓好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
《通知》指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现场检查标准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通知》对洒水降尘也提出了明确的现场检查标准,如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4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等。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垃圾存放、运输现场检查标准。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通知》指出,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此外,按要求,市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通知》还明确,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砼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对于施工围挡,现场检查标准是: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月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通知》还明确了车辆清洗现场检查标准及其他情况的现场检查标准等。 省住建厅将各设区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组织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暗访、抽查、拍照,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将在全省予以通报,并抄报当地政府。对于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现场,属于本省企业的依法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上曝光;对于外省企业施工的项目存在以上问题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函告其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清出河北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