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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馨和嘉园协议购房户交房前“被涨价“

2011-12-02 07:59:37 来源: 燕赵都市网 作者:张娜

  当初以团购购房的方式交了订金,也签了协议,今年7月下旬开始,开发商以“告知函”的形式陆续通知购房户,将团购房均价上调,并在一定时限之内办理改签协议和缴纳房款事宜。作为保定馨和嘉园购房户之一,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开发商不遵守原协议将均价上调的情况,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购房者:团购价购买期房并签了协议

  据购房户提供的资料显示,保定市馨和嘉园小区位于保定市新市区阳光北大街东侧,由保定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

  2009年4月份,张女士购买了由方正公司开发建设的馨和嘉园小区,当时以电业局下属吉达物业公司的名义动员电业局职工采取内部团购的方式购买,商定的团购价均价为2750元/㎡。张女士说,2009年7月25日,按照电业局通知,购房户向保定市电业局吉达物业公司交了10万元购房保证金。

  2010年1月21日,张女士和其他购房者到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房并签署了正式购房协议。

  据资料显示,目前,该小区所有楼盘均已动工,其中1、3、7、9、10号楼已全部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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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单方终止购房协议并上调房价

  据张女士介绍,今年3月5日,方正公司通知部分购房户去售楼部开会,当场宣布原协议作废,团购房均价由原来协议规定的2750元/㎡上调到了3300元/㎡,每户按新价格交钱,重新签订购房协议,否则交房时以5500/㎡的标准售房。

  据其他购房者介绍,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方正公司以告知函的形式分批次通知购房户按新标准补交房款,分期付款业主按原协议交纳尾欠房款时,方正公司皆拒收。

  在一份方正公司今年7月28日发出的告知函显示:请务必于2011年8月1日之前来我公司办理改签协议和缴纳房款事宜。未办理,将视同放弃3300元/㎡优惠团购均价,于2011年8月3日、4日按均价5500元/㎡出售给购房户,过期则视为放弃购房、购房协议解除。

  开发商:涨价因建设费用上涨

  因无法接受方正公司单方涨价,购房户们打算一起去方正房地产公司讨一个合理的说法。11月28日,约28名购房者聚集到方正房产公司所在的财智中心,该公司一位副总接待了诸位购房户。

  对于购房者提出的为何不按原协议收费而调高价格,该副总回应称是因为地价、物料、人工等费用上涨,调高价格也与团购单位达成了一致,并称对于所有参与团购的单位都施行同房同价。 与该副总在办公室交涉近一个班小时,众位购房户未取得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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