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市民都收到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提示短信,提醒市民购买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危害。据了解,为让百姓明明白白购房,市住建局不断加大对违法预售商品房的查处力度。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从2010年至今,市住建局为41个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项目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263万平方米,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8起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对3起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予以了媒体曝光,并记入了企业信用档案。
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张春晖告诉记者,部分开发企业受利益驱动,违法售房,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违法售房的项目手续不齐全,项目的环境、房型、面积等都存在不确定性,不具备预售条件,认购人最后往往会发现所认购的房屋与开发商承诺的不完全相符,有的开发企业虽然对商品房价格进行了约定,但这种价格约定是很不确定的。还有些开发企业经营不善,或恶意欺诈,一房多卖,甚至携款潜逃。违法售房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消费者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致使消费者承担巨大风险。
一直以来,市住建局严厉打击违法预售商品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严禁违法预售商品房的通告》中就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预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宣传广告,不得以炒卖房号、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将商品房项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价格,并在预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房预售方案等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预售。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据介绍,市住建局将进一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售房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预售商品房行为。加强商品房交易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定期发布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名单,还将组织房地产企业集中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在建立房地产预售管理长效机制方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房地产市场与商品房预售现场的两场联动。市住建局已制定了违法预售商品房举报受理制度,建立了专门的举报受理平台,希望广大消费者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