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将于今日正式开通运营,为保护京沪高铁安全运行,河北省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京沪高铁经过的廊坊、沧州两市开展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沿线(河北段)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危害京沪高铁运行的安全隐患。
国务院统一部署专项行动
今日,京沪高铁将正式开通运行,300公里的时速需要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京沪高铁经过河北廊坊、沧州两市部分地区,并在两地设站,为此河北省将开展专项行动保护京沪高铁安全。
河北省政府下发的通知中提到,此次专项行动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京沪高铁沿线打非专项行动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11种违法行为,包括在铁路线路两侧、车站周围200米范围内建造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在铁路线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爆破作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等。
其中,机动车辆超载、超限、超速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都将视作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7月25日前彻底清除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河北省设立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河北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实行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制,由廊坊、沧州市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分段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6月30日前,廊坊、沧州市政府根据整治内容,组织对京沪高铁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照北京铁路安全监管办公室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条进行确认,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25日前,廊坊、沧州市政府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组织打击整治。对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予以消除。对无证无照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对京沪高铁建设前已取得合法许可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先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关停并转迁等,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
7月26日至7月31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对廊坊、沧州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逐一对重点打击项目进行核实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