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8月18日讯(成志霞)网友于8月10日反映的《高碑店: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事,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当即组成由管理中心副主任和纪检书记带队,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稽核处处长、贷款管理处处长参加的工作组,于8月12日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碑店市管理部进行全面调查,并于8月17日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河北新闻网。
公积金贷款一直正常发放。工作组经核对财务报表,以及对高碑店市管理部贷款卷宗逐户核对, 1-7月份发放贷款共计201户3254.4万元,其中4-7月份发放贷款91户1539.4万元。可知,2010年高碑店市管理部一直正常发放贷款,不存在网友反映的“从2010年4月起,没有办理一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系统升级、贷款新系统试运行期间,高碑店市管理部仍在使用原系统办理贷款业务,即两个系统同时运行,没有影响贷款的办理。
工作时间大厅始终有人。高碑店市管理部共有7人,业务量大,每人需担负几方面的工作。有的具体业务不仅要在大厅受理,还需要工作人员外出实地调查、核实收入以及上门催缴逾期贷款等。因此,会出现办理某项具体业务是“找不到人”的情况,但大厅工作人员交错外出,始终有人,“十回有八回找不到人”是不客观的。
个别人员确实服务态度冷淡。经调查,高碑店市管理部个别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服务态度冷淡的问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对涉及人员做相应处理。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
一、抽调3名人员,充实加强高碑店市管理部贷款力量,加快贷款发放进度。
二、要求高碑店市管理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优质服务。
同时,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非常欢迎并真诚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