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了解到,截止2016年,咸阳市共完成了6101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省补助资金59050.39万元。
据了解,自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十三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由县长或主管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市级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同时搞好信息核实,严格对象审批。2015年,根据省住建厅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咸阳市对农村现有危房又一次进行了全面普查,逐镇逐村进行核实,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
据了解,2015年咸阳市住建局制定了《咸阳市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各县市区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进行。对需要整体搬迁改造的由县上统一规划,推荐使用通用住宅图集或结合当地的民居特点,由县住建局提供设计图纸,村民自行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县级相关部门监督和验收。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定期对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进行资金兑付,各县市区基本上都使用一卡通,实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兑付到位,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拨付到农户手中。(张骏博)
【2017住建工作会经验交流系列报道之八】
责任编辑/姜美娟